您所在的位置: 北京生活网>> 新闻时事 >> 北京新闻

自称骑车险被剐蹭男子投石砸公交获刑一年半

发布于:2008-8-28       已被阅读:   

 

  因在骑自行车时险些被公交车剐蹭,杨某捡起石块将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砸坏。日前,通州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并赔偿公交公司经济损失6800元。

  据检方指控,今年5月26日下午2点多,杨某称自己在骑自行车时险些被435路公共汽车剐到,他追至通州区玉桥中路的435路公共汽车站内,用石块将一辆435路公共汽车的前挡风玻璃砸坏,后被抓获。检察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。

  据悉,去年7月份,杨某就曾因寻衅滋事罪被通州法院判过拘役6个月。此次杨某被公诉后,被砸车辆所属的公交公司第五客运分公司向杨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。该公司称,杨某的犯罪行为给该公司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,要求杨某赔偿车辆损失费5600元,运营损失费1200元,并提供了汽车修理费发票等证据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杨某无视国法,任意损毁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公交公司第五客运分公司提出的车辆损失费和车辆运营损失费,均属于被害单位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,法院予以支持。



关键字:   骑车险被剐蹭投石砸公交获刑
 

 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招商合作 网站建设 联系我们 返回首页  
Copyright ©  北京生活网 京ICP证:041264号